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09976 出處
2018年02月13日上稿編輯: 鄒敏惠
「2020內用禁用、2025以價制量限用、2030全面禁用。」環保署在年末拋出包括吸管、飲料杯、購物袋、免洗餐具等四種一次性塑膠的減用時程表。署長李應元強調,在吸管的部分,可能是全球第一個以「全國」來禁用一次性塑膠吸管的例子。

2017年7月由八個公民團體與環保署一起創立的海廢平台,13日推出「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」,除了具體提出一次性塑膠餐具等塑膠減用時程表,環保署也提出河川垃圾攔除、監測水域塑膠微粒、飲水微型纖維調查等計畫,合計34項未來行動將陸續展開。
包括購物提袋、免洗餐具、一次用外帶飲料杯、塑膠吸管,環署提出具體的限用期程。2020年提袋將再擴大限用範圍,所有開立發票的商店都將納管;餐飲店消費者內用時不能提供一次免洗餐具與塑膠吸管;外帶飲料杯自備優惠再強化。2025年則是四項都全面限用不得免費提供,而是需付費購買,以價制量;2030年四項全面禁用。
李應元表示,台灣可能將是首個對塑膠吸管展開管制的國家,目前有聽說某些城市展開限用,但還沒有以全國為範圍的例子。預定在2019年就從連鎖、速食餐廳等有一定規模的餐飲業者開始推動,內用不得提供塑膠吸管,2020年進一步所有餐飲店內用不得提供。李應元認為,改用不鏽鋼等其他材質、或使用可食性材質的吸管、或是直接喝不用吸管,都是可改採的作法。
